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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医药教育协会军地医学教育者中心工作任务
发布时间:2019-08-16 浏览数:3190 作者: 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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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参与全国医药教育与培训工作规划、计划、学科建设、教学质量评估、相关方针政策和医药行业培训工作机构标准和规范的制定、研究和讨论,为有关部门决策提供参考依据和建设性意见。

(二)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和其他政府有关部门以及其他部门、机构委托的医药教育、培训及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等研究课题或有关的任务。

(三)为我国高等医药院校、各级职业技术学校及各级各类办学机构的教育改革和医药企事业单位的教育和培训提供咨询和服务。

(四)调查研究医药教育与培训工作中的情况和问题,总结推广医药教育改革的成果和经验。

(五)参与医药教育的教学活动,举办培训,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组织编写有关教材,推动医药卫生信息化建设。

(六)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开展医药企业和民间教育机构信用评价工作,推动医药企业的诚信建设。

(七)开展医药教育与培训的理论研究和学术交流活动,加强同其他群众团体、组织的联系,参加国内外有关学术团体的活动。

(八)开展国际间有关医药教育与培训的学术交流和合作。

(九) 关心和帮助农村、基层的医药卫生工作,促进其预防、医疗水平不断提高。

(十) 调查并了解医药卫生队伍的现状、要求和愿望。积极向政府提出建设性意见,更好地调动和发挥广大会员的积极性。

(十一)表彰奖励在医药教育科研、医疗保健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专家以及优秀的协会工作人员。

(十二)组织出版医药教育与培训的学术刊物和图书资料,受政府委托承办或根据市场和行业发展需要举办医药教育方面的展览展示活动。

   (十三) 努力争取和承办医药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有关工作以及与本会宗旨有关的事宜。